发布时间:2018/05/14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的《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744001539
发证时间:2017年11月9日
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
二、《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
(1)名臣健康生产的“蒂花之秀牌沐浴露”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证书编号:GD2017-687
有效期: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2)名臣健康生产的“蒂花之秀牌护发素”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证书编号:GD2017-673
有效期: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17-2019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2017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影响公司2017年的相关财务数据。
2、上述产品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公司产品品牌价值的认可,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品牌优势,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以及市场影响力。
四、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